发布时间:2018-05-31
晋教研函〔2018〕8号
有关高等学校: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高校重点学科建设,推动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根据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重点学科建设的意见》(晋教研〔2015〕10号)的有关规定,现将2018年山西省高校重点学科建设经费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校重点学科建设经费项目
2018年高校重点学科建设经费项目仅限于优势学科攀升计划项目和服务产业创新学科群建设计划项目,一般性重点学科建设项目本年度暂停申报。
二、申报范围和申报对象
1.优势学科攀升计划项目
(1)申报范围:山西省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普通本科高等学校。
(2)申报对象:山西省重点学科(不含重点建设学科和重点扶持学科)。
(3)立项限额:本年度立项支持2项优势学科攀升计划项目。
2.服务产业创新学科群建设计划项目
本项目分为建设项目和培育项目两类。
(1)申报范围:具有山西省重点学科(含重点建设学科和重点扶持学科)的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其中建设项目申报对象为已获得博士学位授予权的高校,培育项目申报对象为未取得博士学位授予权的本科高等学校。
(2)申报对象:山西省重点学科、重点建设学科、重点扶持学科。
(3)申报限额:建设项目每所高校申报数量不超过2个,培育项目每所高校申报数量为1个。
(4)立项限额:本年度最多立项支持15项服务产业创新学科群建设计划项目,其中建设项目8项、培育项目7项。
(5)申报方式:项目采取竞标的方式进行(具体申报指南见附件),每个选题立项1项项目。
三、申报条件和支持重点
1.优势学科攀升计划项目申报条件和要求详见《山西省高等学校“优势学科攀升计划”实施办法》(晋教研〔2015〕10号),优先支持在全国第四轮一级学科整体水平评估结果进入B+的学科。
2.服务产业创新学科群建设计划项目申报条件和要求详见《山西省高等学校“服务产业创新学科群建设计划”实施办法》(晋教研〔2015〕10号),项目只支持符合申报指南的项目,优先支持符合学校办学定位和引领学校“一校一面、特色发展”的学科群项目。
未结项的“优势学科攀升计划”项目学科和“服务产业创新学科群建设计划”项目的主干和支撑学科不得牵头学科申报。
四、评审方式
本年度山西省高校重点学科建设经费项目的组织评审工作委托山西省高等院校科技发展中心具体实施。“优势学科攀升计划”项目采取会议评审的方式进行;“服务产业创新学科群建设计划”项目采取通讯评议或会议答辩评审的方式进行,具体答辩时间另行通知。
五、其他事项
1.申报方式:以学校为单位统一申报(学校应正式行文申报),不受理个人申报,有关材料统一报送至山西省高等院校科技发展中心。
2.申报材料:
(1)优势学科攀升计划项目:申请高校须报送《山西省高等学校“优势学科攀升计划”申请书》书面材料(双面打印,并与支撑材料一并装订成册)一式15份及相应的电子版文件(加盖学校公章后再扫描成PDF文件)。
(2)服务产业创新学科群建设计划项目:申请高校须报送《山西省高等学校“服务产业创新学科群建设计划”申请书》书面材料(双面打印,并与支撑材料一并装订成册)一式15份及相应的电子版文件(加盖学校公章后再扫描成PDF文件)。
3.申报时间:2018年6月4日,以收到时间为准,逾期和不符合条件的材料不予受理。
4.本文件同时在省教育厅网站(http://www.sxedu.gov.cn)上公布,项目申请书和汇总表表式可从网站下载。
5.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冯有斌
联系电话:0351-7329381
山西省教育厅
2018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