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来源:《北京教育》(高教)2026年第3期 发布时间:2026-04-03
摘 要:建设教育强国,高等教育发挥着龙头引领作用。《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明确提出“构建自强卓越的高等教育体系”,为实现这一目标,需要精准把握其战略目标、战略任务和实施路径。构建自强卓越的高等教育体系,战略目标涵盖显著提升高等教育的综合实力与有力支撑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两大维度;战略任务包括分类推进高等教育发展、优化高等教育布局、深化“双一流”建设、提升拔尖创新人才自主培养质量等关键内容;实施路径需要从推进高校评价改革、深化科技体制机制改革、优化人才培养模式、完善高校教师评价机制等方面系统推进,为教育强国建设提供坚实支撑。
关键词:高等教育体系;战略目标;战略任务;实施路径
党的二十大作出加快建设教育强国的重要战略部署,提出到2035年“建成教育强国”的目标。2024年全国教育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首次阐释了教育强国的六大特质,为教育强国擘画了宏伟蓝图。2025年1月,国家颁布《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以下简称《纲要》),系统部署教育强国建设的总体要求和实施路径,进一步明晰了教育强国的施工图,为我国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指明前进方向。
锚定教育强国目标,高等教育需要充分发挥龙头引领作用。《纲要》指出要“建设自强卓越的高等教育体系,增强高等教育综合实力,打造战略引领力量”。深入贯彻落实《纲要》要求,关键在于深刻把握教育强国建设背景下高等教育的战略目标、战略任务及实施路径,助力教育强国建设迈上新台阶。
构建自强卓越高等教育体系的战略目标
《纲要》中明确指出了建设高质量高等教育体系的总体目标,即到2035年建成具有中国特色、世界一流的高等教育体系,高等教育综合实力和国际竞争力显著提升。其具体表现为:高等教育普及水平和质量稳居世界前列,人才培养质量全面提高,拔尖创新人才不断涌现。高等教育与国家战略需求紧密结合,成为推动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核心力量。总体上,建设自强卓越的高等教育体系可以分解为两大战略目标:一个是高等教育的综合实力显著提升;一个是有力支撑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
1.“自身强”:高等教育的综合实力显著提升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高等教育发展水平是一个国家发展水平和发展潜力的重要标志。”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已建成世界规模最大的高等教育体系,培育了一大批高素质专门人才。2024年,我国高等教育在学总人数达到4,846万人,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60.8%,高等教育进入世界公认的普及化阶段,为民族振兴、经济建设、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发挥了重要作用。我国高等教育在规模和数量上已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但与国际发达国家相比,在质量上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建设高等教育体系的关键不在于规模与数量,而是结构与质量[1],要推动高等教育实现由大到强的系统性跃升。
当前,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国家对科技创新与创新人才的需求较历史任何时期更为迫切,这要求我国持续提升高等教育综合实力。高等教育综合实力提升是一项系统性工程,涉及人才培养、学科建设、科研创新、师资水平、治理能力与全球影响力等多维度协同发展。具体包括:高校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全面提升人才自主培养质量;围绕国家战略需求,构建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学科集群;扎根中国大地,深化开放合作,提升我国高等教育的国际话语权与影响力。
2.“支撑强”:有力支撑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
习近平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五次集体学习时指出,“要把服务高质量发展作为建设教育强国的重要任务”。党的十八大以来,高校在高铁、核电、生物育种、疫苗研发、国防军工等重点领域提供了关键技术,参与研制了超级计算机、北斗卫星导航系统、神舟系列等国家利器,主动将自身发展与国家需求紧密结合,服务国家重大战略能力持续增强。然而,当前高校在重大原创性成果、国际学术大师等方面与世界一流大学还存在明显的差距[2],基础研究和原始创新能力不强,国家关键领域核心技术受制于人的格局没有根本上改变,高校创新能力与高质量发展要求仍不匹配。
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到2035年国家基本实现现代化,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进入创新型国家前列。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坚持自主创新、开放合作、深化改革”,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中对科技、教育、人才作出统一部署,高等教育是教育、科技、人才最重要的联接点和交汇点,既是教育强国建设的龙头,也是科技强国和人才强国建设的重要支撑。面向2035年要建成的教育强国,是具有人才竞争力、科技支撑力的教育强国。具体体现在:高等教育瞄准世界科技前沿和国家重大战略需求推进科研创新,不断提升原始创新能力和人才培养质量,拔尖创新人才不断涌现。高等教育与国家战略需求紧密结合,成为推动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核心力量,教育对高质量发展的支撑力、贡献力不断增强。
构建自强卓越高等教育体系的战略任务
高等教育体系是一个国家或地区高等教育的整体构成与运行机制。《纲要》从两个章节九方面详细阐述了高等教育的战略任务。围绕构建自强卓越的高等教育体系,需要聚焦高等教育质量提升与服务国家战略两大方向,具体包括分类推进高校改革、优化高等教育结构、深化“双一流”建设、提高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质量。
1.分类推进高校改革是基础
分类推进高校改革发展,关乎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与高质量体系建设全局。党的十八大以来,国家出台一系列政策部署分类推进高校改革发展工作。在“如何进行分类”层面,2017年教育部颁布的高校设置工作政策文件中,以人才培养定位为基础,将高校分为研究型、应用型和职业技能型三类[3]。教育部本科教学评估的审核评估中,2013年将高校分为学术型和应用型两种,2021年将参评高校分为两类四种,即以世界一流为办学目标的普通本科高校,以学术型人才培养为主的普通本科高校、应用型人才培养为主的普通本科高校、办学时间较短的地方应用型普通本科高校。总体而言,教育部在高校的管理工作中,普遍以人才培养定位作为高校分类的核心依据。在“如何分类发展”层面,国家针对不同类型高校制定了差异化的发展路径。以建设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为目标,我国先后实施了“211工程”“985工程”及“双一流”建设项目。通过集中优势资源,重点支持部分高校加快建成具有中国特色、达到世界一流水平的大学和优势学科。针对地方本科院校的发展,教育部于2015年颁布了相关文件引导部分地方本科高校转型发展[4],推动其将办学思路转向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培养应用型技术技能型人才。在“谁负责分类改革”层面,2018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明确了省级政府对高校分类发展负有主体责任。在以省级统筹为主的高等教育管理体制下,部分省市率先开展高校分类管理探索:如上海市2018年开展高校分类评价工作,按照人才培养主题功能和承担科学研究类型,将高校划分为学术研究型、应用研究型、应用技术型和应用技能型四种类型;山东省2019年实施本科高校分类考核管理,将高校划分为博士学位授予权高校、硕士学位授予权高校和其他本科高校三个类型。
随着我国高等教育进入普及化阶段,经济社会发展对高校和人才的需求日益多样化。然而,当前高校办学同质化现象较为突出,办学特色不够鲜明,难以充分满足社会对不同类型、不同层次人才的需求。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提出“分类推进高校改革”,《纲要》进一步明确“分类推进高校分类发展”,并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在分类的基础上,明确各类高校的功能与使命。依据研究型、应用型、技能型等基本功能,进一步区分综合性与特色化的基本方向,精准定位各类高校的功能与使命。研究型高校应聚焦国家战略需求,培养高水平战略人才,并大力推进科研创新;应用型高校应围绕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服务地方经济建设;技能型高校应紧扣产业行业升级需要,为行业输送高素质技能人才,如大国工匠和能工巧匠。二是分类推进高校设置,严格把好“入口关”。教育行政部门根据不同高校的功能定位和育人规律,探索制定科学合理的高校分类设置标准。在此基础上,突出不同类型高校设置的重点领域和核心要素,明确不同类型高校的准入条件与发展路径。通过分类指导,引领新设高校在清晰定位的基础上凝练办学特色,实现分类起步、健康发展,为高等教育体系的多元化发展奠定坚实基础。三是制定高校分类管理、分类支持、分类评价政策。针对不同高校类型,教育行政部门在办学条件、学位点授权、经费投入等方面,应实施分类管理与分类支持,根据不同类型高校的功能定位、实际贡献和特色优势,建立差别化的资源配置激励机制。同时,教育行政部门要构建差异化的评价体系,引导高校找准自身定位,避免“千校一面”的同质化倾向。在具体落实上,中央和地方两级办学主体要研究制定高校分类改革发展规划,建立更具针对性、操作性的支持机制。
2.优化高等教育结构是支撑
结构是体系的核心组成部分,决定高等教育体系的运行效率和发展水平。优化高等教育布局调整是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重要举措。党的十八大以来,国家实施了一系列举措调整和优化高等教育布局。一是在高校类型结构方面,新增新型研究型大学和职业本科学校两种学校类型,调整职本学校比例。近年来,国家先后设立了南方科技大学、西湖大学等新型研究型大学,探索新型办学模式;2019年,国家提出开展本科层次职业教育试点[5],截至2024年,全国已批准设立51所职业本科学校,覆盖先进制造、信息技术、现代农业等重点领域,贯通职业教育类型的本专科学历层次。在普通本科院校和职业本专科学校这两大高校类型上,二者的学校数量比例由1:1.3降低为1:1.28,职业学校占据半壁江山,且数量增加更多。二是在高校区域布局方面,重点支持中西部地区及国家重大战略相关地区的高等教育发展。2013年,教育部等多部门联合实施《中西部高等教育振兴计划(2012—2020年)》,通过部省合建、对口支援等方式,重点支持郑州大学、云南大学等14所部省合建高校发展,全面提升中西部高校办学水平。第二轮“双一流”建设中支持中西部高校,如山西大学、湘潭大学打造特色学科,优化高等教育布局。此外,国家还重点布局了上海临港新片区、海南自贸区、河北雄安新区、成渝双城经济圈、粤港澳大湾区等重点区域的高教集群建设。三是在人才培养结构方面,扩大研究生层次招生比例,大幅度调整学科专业数量。党的十八大以来,国家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2020年,教育部印发《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发展方案(2020—2025)》,提出扩大专业学位规模,匹配产业需求。我国博士毕业生人数由2012年的5.17万人上升到2024年的9.72万人,增幅达到88%①。在专业调整方面,国家定期修订本科专业目录,目前共有93个专业类,816种专业。教育部自2013年明确高校的专业设置和调整实行备案或审批制度以来[6],至2022年全国共新增本科专业布点1.7万个,撤销或停招1万个[7]。2023年,教育部印发《普通高等教育学科专业设置调整优化改革方案》,提出进一步优化学科专业,到2025年,优化调整高校20%左右学科专业布点,专业调整的力度还在继续加大。
然而,我国高等教育还存在与经济社会发展适应不够的问题。在类型布局上,研究型大学数量偏低,本科学校占比低、专科学校占比偏高;在区域布局上,东部资源密集、中西部资源稀疏,部分区域优质高等教育不足。围绕2035年建成教育强国的目标任务,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优化高等教育布局”,《纲要》中进一步强调“优化高等教育布局”,并提出具体要求和措施。
一是“扩容提质”优化高等教育类型结构。到2035年,高等教育发展将紧密围绕国家战略发展规划、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人口变化趋势以及科技创新等关键要素,稳步扩大高等教育资源办学规模,推动高等教育类型结构的优化升级。具体包括:聚焦国家战略和区域发展需要,适度扩大高水平大学的设置规模,有序设立新型研究型大学;支持高水平中外合作大学建设发展,鼓励境外高水平理工类大学来华合作办学,有效扩大优质高等教育资源供给;加快引导地方高校向应用型转型,建强应用型本科高校,提升其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积极发展本科层次职业学校,稳步增加职业本科学校数量,培养更多高素质技能型人才。二是“资源倾斜”推动高等教育均衡发展。在高校设置工作中,新增的高等教育资源应适度向中西部地区、革命老区、民族地区等倾斜,促进区域教育资源与当地人口规模的协调发展。支持部省合建高校加快发展,进一步优化省部共建高校的区域布局。合理支持优质高校在省域内高等教育薄弱地区建设异地校区,推动区域教育资源的均衡配置。支持各地结合区域产业结构,秉持差异化布局优化策略,推动高等教育结构要素组合有力支撑产业转型升级。积极发挥行业主管部门的作用,支持所属高校高质量发展。面向中西部、东北等地区布局建设高等研究院,助力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三是“提质扩优”大力培养高层次人才。至2035年,国家将全面实施地方优质本科高校培育提升工程,进一步扩大地方优质本科高校的数量。稳步扩大优质本科教育的招生规模,重点向理工农医类专业倾斜,通过小范围、高质量的增量调整,实现“精准扩优”,精准服务国家战略与产业升级。同时,建立国家资金支持规模与优质本科扩招规模相挂钩的机制。此外,国家将扩大研究生培养规模,稳步提高博士研究生占比,并大力发展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支持高校改善学生宿舍等办学条件,有序推进办学资源紧张的优质高校扩大办学规模。
3.深入推进“双一流”建设是引领
“双一流”建设是教育强国建设的引领性、标志性工程,是实现中国式现代化的战略支撑。“双一流”建设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2015年国家正式启动,2017年首轮“双一流”建设遴选了42所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和95所一流学科建设高校,覆盖了465个建设学科。2022年,国家启动第二轮“双一流”建设,新增7所建设高校和41个建设学科,目前共有147所高校入选。“双一流”建设自启动以来,总体实现了阶段性目标。若干高校和学科已逐步进入世界一流前列,材料科学与工程等若干学科进入世界一流学科前列。中国特色、世界一流大学方阵加速形成,整体提升了中国高等教育的国际影响力、竞争力和话语权[8]。关于“双一流”建设成效如何评价的问题,2020年教育部联合多部门发布了《“双一流”建设成效评价办法(试行)》,评价打破了“一评定终身”的模式,对遴选高校和学科实施动态调整机制。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加快建设中国特色、世界一流的大学和优势学科”,《纲要》中再次提出这一战略任务,为未来“双一流”建设指明了方向。一是自主科学确定“双一流”建设的标准。何为“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是“双一流”建设的核心命题,并发挥着重要的指引作用。建设标准既要突出中国特色,又要体现世界水平。“一流大学”应充分彰显对世界科技前沿的引领力,对国家重大需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贡献力,凸显中国特色与世界一流大学的独特价值,对国内其他高校的发展建设发挥引领示范作用。“一流学科”应根据不同的学科特点分类设置标准,基础学科应突出原始创新贡献和国际可比性;应用学科应突出对社会需求的服务贡献;哲学社会科学应突出构建中国自主知识体系的贡献。为实现2035年教育强国的建设目标,综合高校和学科建设水平,适度扩大建设规模,逐步壮大一流大学和优势学科方阵。二是实施一流学科培优计划。国家将聚焦重大战略需求、世界科学技术前沿,围绕重点领域进行前瞻性布局,着力打造优势学科标杆。例如:加大基础学科建设力度,鼓励原始创新突破;加强新兴学科和交叉学科建设,支持前沿科技领域的创新探索;重视濒危和冷门学科建设,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在实施机制上,国家将坚持目标导向和需求导向,建立开放协同的遴选机制。鼓励具备条件的高校“揭榜挂帅”,对符合条件的优势学科方向给予重点支持。此外,还将根据学科建设的实际进展和成效,动态调整支持范围和支持力度,有组织、大力度地推动一批学科在优势方向上尽快取得突破,提升我国高等教育的整体水平和国际竞争力。三是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博士生教育。博士生是国家创新体系的关键支撑和重要的战略资源,要充分发挥“双一流”高校培养博士生的主阵地作用。到2035年,博士生培养数量要“增量”,稳步提高博士研究生占比。2023年,全国在学博士研究生人数占在校生总数比例为1.29%,根据国际发展趋势,2035年我国博士研究生占比2%~3%左右比较适宜[9]。在培养结构方面,应加快调整优化,着力培养国家战略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需要加快新兴学科、交叉学科学位授权点布局,稳定理工农医学科博士点的比例,同时大力发展博士专业学位教育,满足国家对高层次应用型人才的需求。在培养质量方向,通过建强国家高层次人才基地,如数理化生基础学科国家高层次人才培养中心、学科交叉中心等,完善博士研究生教育评价体系,引导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分类发展,全面提升博士研究生培养质量。
4.培养拔尖创新人才是核心
拔尖创新人才是促进和提升国家核心竞争能力最重要的战略资源,为建设世界重要人才中心和创新高地提供关键支撑。党的十八大以来,国家相继实施“英才计划”“拔尖计划”“强基计划”“101计划”“419计划”等,探索了超常规选拔项目、高考选拔、高校内部二次选拔等多渠道的选拔模式,依托荣誉学院和院系,形成“小班化、贯通式、产教协同”的拔尖人才培养模式。目前,全国已建立了288个拔尖人才培养基地,每年招生约2万人左右,形成了我国当前拔尖人才培养的基本盘。《纲要》中指出“探索国家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新模式”,进一步明确了拔尖创新人才培养的方向和要求。
一是畅通拔尖人才“发现—培养”全通道。《纲要》中指出要面向中小学实施科学素养培育“沃土计划”,面向具有创新潜质的高中学生实施“脱颖计划”。首先要“筑基”:全面加强中小学的科学教育,在基础教育阶段培养学生在科学领域的兴趣,让中小学生从小就形成科学思维和创新意识,打造学生坚实的科学素养基础。然后要“发现”:完善科学识别特殊潜质学生制度,让有创新潜质的学生“冒出来”。健全高中与高校、科研机构等协同育人机制,为他们提供更多的发展平台和机会,实现创新人才的精准培育。两个计划的实施,将推动拔尖人才培养的系统性和连贯性,实现从基础教育到高等教育全链条的拔尖人才培养体系,为拔尖人才的成长畅通发展通道。二是探索国家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新模式。面对我国当前高水平创新人才仍然不足,特别是科技领军人才匮乏的现实问题,探索国家拔尖人才培养新模式的“新”体现在三个方面。首先,是聚焦“关键领域”。重点在集成电路、人工智能、网络安全、量子科技、生命健康、能源等战略急需和未来新兴领域进行探索。其次,是采取“超常规”方式。以超常规的师资队伍、资源配置、组织架构等,打造拔尖人才培养高地,推动人才培养模式的突破和改革。最后,是实施“多类型”培养。一种是集中式培养,由教育部组织,汇聚头部高校、企业和科研机构力量,开展人才集中培养,如国家人工智能学院等。目前,已率先在北京、上海布局;一种是分布式培养,由优势高校牵头建设,组建“双师型”教师队伍,推动校企协同育人,提高学生实践能力,如建设国家集成电路学院等。三是持续深化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建设。“四新”建设是提高拔尖创新人才自主培养质量的重要举措。深入推进“四新”建设,可以从三个方面着力。在学科设置上,要聚焦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动态调整优化学科设置,加强跨学科的协同创新。改造升级传统专业,探索文理工农医类学科交叉融合的新兴专业。在培养机制上,持续深化产教融合、科教融汇。面向关键紧缺领域布局建设国家产教融合创新平台,以高水平科研支撑高质量人才培养。在培养模式上,深化培养内容和培养方式的创新。依托特色学院建设,推动高校教学组织模式变革创新,有针对性、有组织地开展人才培养。通过建强一流核心课程、核心教材、核心实践项目,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构建自强卓越高等教育体系的实施路径
从教育大国到教育强国是一个系统性的跃升和质变,必须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坚决破除一切制约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思想观念束缚和体制机制弊端[10]。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中提出深化教育综合改革,就是要统筹推进育人方式、办学模式、管理体制和保障机制四个方面的改革。构建高质量的高等教育体系,要坚持系统观念,实现教育、科技、人才的深度融合与协同发展。
1.深化高校评价改革引领发展方向
目前,国家对高校的评价主要有学科评估、本科教学质量审核评估、“双一流”建设成效评价和其他专项评价等。未来国家实施分类推进高等教育改革,需要构建相应的分类评价体系,以分类评价为切入点,引导高校分类发展。
第一,以高校分类评价体系引导高校错位发展。在高校评价工作中,应依据高校的基本办学定位、实际贡献与特色优势,建立分类评价机制。在“评什么”方面,研究型大学应侧重于前沿基础研究与关键技术突破,重点评价其科研创新能力和学科建设水平;应用型高校应聚焦于产教融合与成果转化,突出其实践教学能力和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水平;职业技能型院校则应强化实践教学与职业能力培养。在“怎么评”方面,创新评价方法,引入第三方评估、动态监测和大数据分析,推动评价结果与资源配置、政策支持的有机衔接。通过这种方式,引导高校精准定位、错位发展,构建与国家战略需求相契合、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高等教育生态格局,为教育强国建设提供强有力的体系支撑。
第二,优化“双一流”建设成效评价机制,发挥“双一流”高校的引领示范作用。要紧密围绕“中国特色、世界一流”的建设目标,构建以立德树人成效为根本标准、以服务国家战略需求为核心导向、以学科发展水平为主要维度的“双一流”建设综合评价体系。2020年,教育部联合多部门发布了《“双一流”建设成效评价办法(试行)》,强调高校和学科服务国家战略的贡献、人才培养质量的成效和学科建设的特色与优势,破除“五唯”的功利化倾向。“双一流”建设成效的优化还要进一步突出成效贡献,强化分类评价,针对基础学科、应用学科和交叉学科分别设置差异化指标。注重过程管理,建立“动态监测+周期评估”机制,持续跟踪学校的建设成效,强化国家对标与本土特色。通过评价改革,充分发挥“双一流”建设高校在国家基础研究中的主力军作用以及在国家重大科技突破中的策源地作用。
2.推进科研机制改革释放创新动能
深化科技体制机制改革的关键在于破除制约教育、科技、人才协同发展的制度壁垒,构建“需求牵引—基础研究—技术攻关—产业转化”的全链条创新生态。通过制度创新打通“产学研用”梗阻,形成以国家战略需求为导向、以高水平研究型大学为枢纽、以人才自主培养为根基的科技创新体系。
第一,积极探索科研组织模式创新,精准对接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在国家层面,组织高校围绕国家重大战略需求,从信息、能源、材料等关键领域凝练重大科技问题。通过打破学科、院系及校际壁垒,开展跨学科、跨领域的协同攻关,推动高校在国家战略必争领域取得突破性进展。同时,优化重组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等创新平台,提升高校科技创新平台体系的整体效能,为高校科研攻关提供坚实支撑。在学校层面,高校应积极探索有组织科研模式,依托自身优势学科组建交叉学科研究中心。以重大科学问题为牵引,构建“学科集群+科研平台”双轮驱动模式,推动学科交叉融合与协同创新。通过这种方式,高校能够更好地聚焦国家战略需求,提升科研组织化程度,为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贡献力量。
第二,深化高校科技成果转化机制改革,打通成果转化的“最后一公里”。深化高校科技成果转化机制改革,需要着力构建“需求牵引、市场主导、制度保障”的协同创新体系。一是发挥创新前端优势,积极对接市场需求。高校在应用开发、工程化、产业化等方面不具有优势,其优势在创新前端,后端则需要与科研院所、科技领军企业等紧密合作[11]。高校应积极搭建平台,汇聚多方力量,组织产学研机构联合攻关,打通从基础研究到产业化的全过程。二是完善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制度。重点推进职务科技成果权属改革,深化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建立知识产权混合所有制制度,充分释放科研人员创新活力。通过创新金融支持模式,引导社会资本设立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基金,健全风险分担和收益分配机制。三是要建立成果转化的评价办法。建立科技成果转化与职称晋升、学术科研成果认定相对应的标准办法,确保科技转化成果在绩效奖励和人才计划遴选等方面具有同等地位。
3.优化培养机制锻造高素质人才
提高人才自主培养质量是实现教育强国战略的关键举措,也是推动国家科技创新与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核心动力。为更好地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需要改革人才培养模式与机制,其核心问题在于培养什么类型的学生以及如何培养。
第一,建立科技发展、国家战略需求牵引的学科专业设置调整机制。当前,高校学科专业设置和调整主要是依据供给侧,这种方式导致高校学科专业应有的超前性和前瞻性缺失。高校的人才培养应从适应供给侧向满足需求侧转变,将需求侧因素作为高校学科专业设置和调整依据,不断完善高校人才自主培养机制[12]。一是要建立人才需求数据库。在国家层面动态收集行业、产业、企业、国防安全等人才需求,建立人才需求目录、急需学科专业引导发展清单,开展重点领域人才需求预测分析。高校根据人才需求动态调整学科专业布局,强化就业状况与招生计划、人才培养的联动。二是超常布局急需学科专业。根据国家战略发展需求,高校要聚焦国家“卡脖子”技术领域和新兴产业需求,建立急需学科专业设置快速绿色通道,开展高层次人才有组织培养,加速培养这些领域的高端科技人才,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支撑[13]。三是开展专业设置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匹配度评估。通过评估对专业进行红、黄、绿牌分类管理,及时淘汰不适应产业发展的专业,新增急需专业,确保专业设置与区域经济需求紧密对接。帮助高校精准定位专业发展方向,同时为区域经济发展提供匹配的高素质人才。
第二,改革人才培养模式,提高人才自主培养质量。当前育人模式中,最突出的问题是过于强调以教师为中心、以学科为中心,注重知识的传授,忽视对学生能力的培养。改革人才培养模式:在培养理念上,要以学生发展为中心,推动育人模式从“以教为主”向“以学为主”深度变革,聚焦学生能力的提升,着力培养其自主学习的能力。在培养方式上,推动科研反哺教学,鼓励本科学生进课题、进实验室,尽早参与研究项目,以高水平科研提升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高校要加强与产业界的对接,及时优化学科专业知识结构、人才培养方案。促进多学科交叉融通,探索以项目为导向、以解决实际技术需求为驱动力的培养方式。在教学管理上,完善学分制,扩大学生学习自主权和选择权。建立学业预警制度加强对学生学习过程的监控和评价,确保学生在自主选择课程和学习方式的过程中,能够达到人才培养目标所要求的知识和能力水平。此外,健全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招生选拔机制,扩大直博生招生比例,并探索在“高精尖缺”领域招收优秀本科毕业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的路径。
4.健全教师评价改革激发人才活力
健全高校教师评价机制是提升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实现自强卓越的高等教育体系的关键因素,也是实现教育强国目标的重要保障。科学合理的评价机制可以有效激发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和创新精神,吸引优秀人才投身高等教育事业,为教育强国建设提供坚实的人才支撑。
第一,完善高校教师评价体系。一是要构建多元化的评价体系,打破单纯以论文、项目数量为导向的传统模式。坚持师德师风为先,将师德表现作为教师评价的首要标准,引导教师以德立身、以德施教。将教学水平、科研创新、社会服务等多维度内容纳入评价范围,全面衡量教师的综合贡献。二是注重分类评价,根据不同学科特点、教师岗位类型制定差异化的评价标准,避免“一刀切”,使评价更具针对性和科学性。同时,强化过程评价,关注教师在教学过程中的教学方法创新、学生学习效果提升以及科研过程中的创新思维与实践能力培养。三是建立动态反馈机制,及时将评价结果反馈给教师,促进教师专业成长。通过健全高校教师评价机制,营造良好的教育教学环境,为高校培养高素质人才提供有力保障。
第二,改革青年科技人才评价。青年科技人才是推动科技进步和经济发展的生力军,许多重大的科学突破和技术革新往往是由青年科学家在早期职业生涯中完成的。改革青年科技人才评价,为青年科技人才提供宽松的科研环境,是激发创新活力、赢得竞争未来科技的关键。应根据不同的研究类型设计差异化的评价指标,突出创新能力、质量、实效和贡献的导向[14]。根据研究任务的性质和周期,探索长周期评价机制,科学设置阶段性评估节点。探索创新容错机制,营造鼓励探索、宽容失败的科研环境,支持青年科技人才秉持长期主义精神,甘坐“冷板凳”,勇闯“无人区”,在宽松的氛围中大胆探索、勇于创新。
构建自强卓越的高等教育体系是一项复杂而艰巨的系统工程,需要各方凝聚共识、形成合力,持之以恒地推进。明确自强卓越的高等教育体系建设的战略目标、战略任务和实施路径,是推动我国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实现教育强国目标的关键所在。通过统筹推进高等教育各项体制机制改革,落实好高等教育分类发展、高等教育布局调整、“双一流”建设、提高拔尖人才自主培养质量等重要战略任务,全面提高高等教育的综合实力,为国家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大的智力支持和人才保障,助力我国从高等教育大国迈向高等教育强国,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奠定坚实基础。
注释:
①数据来源于《2012年全国教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和《2024年全国教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
参考文献:
[1]李立国.构建自强卓越的高等教育体系[J].河北师范大学学报(教育科学版),2025,27(2):30-33.
[2]姜凡,刘念才.我国一流理科距离世界一流理科还有多远?——基于高精尖评价指标体系的分析[J].清华大学教育研究,2022,43(6):21-28,64.
[3]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教育部关于“十三五”时期高等学校设置工作的意见[EB/OL].(2017-02-04)[2026-01-09].http://www.moe.gov.cn/srcsite/A03/s181/201702/t20170217_296529.html.
[4]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教育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引导部分地方普通本科高校向应用型转变的指导意见[EB/OL].(2015-10-23)[2026-01-09].http://www.moe.gov.cn/srcsite/A03/moe_1892/moe_630/201511/t20151113_218942.html.
[5]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EB/OL].(2019-01-24)[2026-01-09].https://www.gov.cn/gongbao/content/2019/content_5368517.htm.
[6]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EB/OL].[2026-01-09].http://www.moe.gov.cn/s78/A08/gjs_left/moe_1034/s3881/201305/t20130523_152287.html.
[7]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教育部:十年来新增本科专业布点1.7万个,撤、停招1万个[EB/OL].(2022-05-17)[2026-01-09].http://www.moe.gov.cn/fbh/live/2022/54453/mtbd/202205/t20220517_628260.html.
[8]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双一流”建设8年取得显著成效[EB/OL].(2024-11-06)[2026-01-09].http://www.moe.gov.cn/jyb_zzjg/huodong/202411/t20241106_1160950.html.
[9]李立国,赵阔,杜帆.经济增长视角下的高等教育层次结构变化[J].教育研究,2022,43(2):138-149.
[10]张志勇,袁语聪.迈向教育强国的教育体制机制改革:价值指向、主要任务与推进策略[J].中小学管理,2024(10):13-18.
[11]赵婷婷,李均,何伟光,等.高等教育赋能科技强国建设的理论阐释与行动策略(笔谈)[J].现代教育管理,2024(11):52-70.
[12][13]王战军,卢晓中,刘继安,等.笔谈:教育强国的科学内涵和建设路径[J].大学教育科学,2025(1):4-21.
[14]翁秋怡.以评价体系改革为牵引激发创新活力[N].中国教育报,2025-03-17(2).
作者:陈如平等。陈如平,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副院长
来源:《北京教育》(高教)2026年第3期
责编:王静
二审:杨维恒
三审:贺力